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
驗收(調查)報告
驗收(調查)報告
項目名稱:年加工1萬噸膨潤土項目
建設單位:濰坊信誠鑄造材料有限公司
濰坊信誠鑄造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02日
建設單位:濰坊信誠鑄造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辛瑞蘭
編 制 單位:濰坊信誠鑄造材料有限公司
法 人 代 表:辛瑞蘭
項目負責人:辛瑞蘭
電話:18953681788
郵編:261000
地址:濰坊市寒亭區309國道25公里處
目錄
前言 錯誤!未定義書簽。
一建設項目概況 2
二工程內容及規模 4
三主要污染源排放及環保措施執行情況 7
四驗收監測評價標準 8
五監測方法和質量保證措施 11
六監測結果 11
七環保檢查及公眾意見調查結果 15
八公眾意見調查結果 17
九審批意見及落實情況 18
十 監測結論與建議 20
一建設項目概況
建設項目名稱 年加工1萬噸膨潤土項目
建設單位名稱 濰坊信誠鑄造材料有限公司
建設項目性質 新建√ 改擴建 技改 遷建
建設地點 濰坊市寒亭區309國道25公里處
主要產品名稱 檁條、樓板、墻板
設計生產能力 膨潤土10000噸/年
建設項目環評時間 2019.4 開工建設時間
調試時間 / 環評報告表編制單位 2019.4
環評報告表審批部門 濰坊市生態環保局寒亭分局 驗收現場監測時間 2019.8.24-8.25
環保設施設計單位 / 環保設施施工單位 湖北黃環環??萍加邢薰?/span>
投資總概算(萬元) 200 環保投資總概算 10 比例 5%
實際總概算(萬元) 200 環保投資 10 比例 5%
驗收監測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
2、《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第682 號令)
3、《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 號)
4、《關于切實加強風險防范嚴格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發[2012]98 號)
5、《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及審查要點的 通知》(環辦〔2015〕113 號)
6、《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
7、《山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安全應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魯環發[2013]4 號)
8、《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
9、《濰坊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2018 年 5 月 1 日)
10、《關于規范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的通知》(濰坊市環境保護局2018 年 1 月 10 日)
11、《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
12、《濰坊信誠鑄造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萬噸膨潤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湖北黃環環??萍加邢薰?2019.2)
13、《關于濰坊信誠鑄造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萬噸膨潤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的批復》(濰坊市生態環保局寒亭分局 寒環審表【2019】79號
驗收監測標準
標號、級別 1、無組織廢氣:項目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 2周界濃度最高點限值。
監測因子 執行標準 標準等級 排放限值
顆粒物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表2周界濃度最高點限值 1.0mg/m3
2、有組織廢氣:項目有組織排放的顆粒物執行《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37/ 2376—2013)表2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第四時段)重點控制區域的標準要求。
監測因子 執行標準 標準等級 排放限值
顆粒物 《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37/ 2376—2013) 表2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第四時段)重點控制區域的標準要求 10mg/m3
3、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
環境要素 時段 標準等級 排放限值
廠界噪聲 晝間 2類聲環境功能區 60dB(A)
夜間 50dB(A)
4、固廢: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 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標準及其2013年修改單(公告2013 年第36 號);
二工程內容及規模
一、項目概況
濰坊信誠鑄造材料有限公司于 2018 年12 月注冊成立,地址位于濰坊市寒亭區309國道25公里處。2019 年公司投資 200萬元建設年加工1萬噸膨潤土的生產項目,其中環保投資 10 萬元。項目總占地面積5000m2,總建筑面積為 3000m2。公司新購置雷蒙機、布袋除塵器等設備共計 10臺套,具備年加工1萬噸膨潤土的生產能力。
濰坊信誠鑄造材料有限公司于 2019年2 月委托湖北黃環環??萍加邢薰揪幹啤稙H坊信誠鑄造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萬噸膨潤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并于 2019 年4 月完成編制,該項目于 2019 年7月 1日通過了濰坊市生態環保局寒亭分局的批復(寒環審表【2019】79號)。項目于 2019 年 2 月開始建設,2019年7月建設完成。受濰坊信誠鑄造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山東環林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承擔了該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的檢測。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安排專業技術人員于 2019年 8 月 24日-25日組織有關檢測人員進行了現場檢測、現場采樣和樣品分析。
本次驗收內容主要為:核查項目實際建設內容、對項目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對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效果以及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現場監測。
二、地理位置及周邊情況
項目位于濰坊市寒亭區309國道25公里處,本項目中心經度 E119°22′03.09″,中心緯度 N36°44′00.12″。廠區北面為其他廠房,東面為道路,西面毗鄰農田,南面為濰坊億碩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項目地理位置。距離項目最近的敏感點為廠區西南650米處的北眉一村,滿足項目衛生環境防護距離為 50 米的要求。
項目平面布置情況如下:生產車間位于廠區北側,廠區南側為倉庫區。項目平面布置圖。
三、建設內容和平面布置
本項目設計年加工1萬噸膨潤土,占地面積共 5000平方米,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其中生產車間面積 2000 平方米,倉庫面積 1000平方米。項目購置雷蒙機、布袋除塵器等生產設備共計 10臺(套)。
本項目勞動定員 3人,實行一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時,年工作天數300 天,年運營2400 小時。
項目總投資 2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萬元,占總投資 5%。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見表 2-1。
表 2-1 項目建設內容一覽表
工程類別 名稱 項目實際建設內容 變更情況
主體工程 生產車間 建筑面積2000m2,一層 與環評一致
輔助工程 倉庫 面積1000 m2 與環評一致
公用工程 供電 本項目用電量20萬kwh/a,由寒亭區供電公司提供 與環評一致
供水 本項目新鮮水用量45 m3/a,由寒亭區自來水公司供給
供熱 本項目冬季取暖采用空調
環保工程 廢氣治理 生產過程研磨粉塵經6臺布袋除塵器除塵后,由引風機引至1根15米高的排氣筒排放;投料粉塵料斗開口安裝密閉擋板,待原料加入料斗后隨即關閉擋板;包裝粉塵采取定期對車間進行清掃,且包裝時確保出料口與包裝袋嚴密包裹,控制出料速度。 與環評一致
廢水處理 項目生產過程無生產廢水產生,職工生活污水經廠區化糞池處理后用于農田堆肥。 與環評一致
固廢治理 一般固廢暫存設施 與環評一致
噪聲治理 設備減振、隔聲等措施 與環評一致
項目產品方案見2-2。
表 2-2 項目產品方案
序 號 產品名稱 產品型號 年產量(噸)
1 膨潤土 塑料編織袋裝,50kg/包 10000
項目生產設備見表 2-3。
表2-3 主要設備一覽表
序號 設備名稱 型號 單位 環評數量 實際數量 變更情況
1 雷蒙機 4K 臺 6 4 減少2臺
2 布袋除塵器 / 臺 6 6 不變
原輔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主要原輔材料
項目主要原輔材料消耗情況見表 2-4
表 2-4 項目原輔材料一覽表
序號 名稱 規格 環評用量 實際用量 變更情況 存放位置
1 膨潤土 / 10000噸 10000噸 不變 車間倉庫
2 包裝袋 / 30萬個 30萬個 不變 車間倉庫
2、水源及水平衡
(1)給水
本項目運營過程中用水主要為職工生活用水,勞動定員為3人,用水定額按50L/d?人,按每年300天計算,年用水量為45m3。
(2)排水
該項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經雨水管排入雨水溝;全年總用水量為45m3/a,生產過程無廢水產生,生活用水排放系數按0.8計,則生活污水產生量為36m3/a,生活污水經廠區化糞池處理后用于農田堆肥。
主要工藝流程及產物環節(附處理工藝流程圖,標出產污節點)
一、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
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見圖 2-2
圖2-2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圖
工藝流程簡述:
本項目工藝流程比較簡單,將外購原料(膨潤土)投入雷蒙機中,按照一定的目數研磨,然后將磨粉裝入包裝袋內,得到成品。
二、項目變動情況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本項目實際建設情況與環評階段相比,項目地理位置、廠區布局、主要設備數量、產品方案、生產能力、環保設備及均無變化。
三主要污染源排放及環保措施執行情況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處理和排放(附處理流程示意圖,標出廢水、廢氣、廠界噪聲監測點位)
一、污染物治理和處置設施
1、廢水
本項目生產工序無生產廢水排放;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于農田堆肥,不外排。
2、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為投料、研磨和包裝工序產生的粉塵
廢氣處理情況見表 3-1。
表3-1廢氣排放及治理情況一覽表
廢氣名稱 來源 污染物種類 排放方式 治理設施 排氣筒高度、內徑尺寸
投料廢氣 料斗 粉塵 無組織 車間通風 /
包裝廢氣 料斗 粉塵 無組織 車間通風 /
研磨廢氣 雷蒙機 粉塵 有組織 布袋除塵器除塵+1根15米高的排氣筒排放 15m
300mm
3、噪聲
項目主要噪聲源為雷蒙機、布袋除塵器等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噪聲源強約為 75~100dB(A)。對生產設備采取基礎減振、消聲等措施消減設備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4、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廢包裝袋和生活垃圾。
①項目勞動定員3人,均不住宿,生活垃圾產生量按非住宿人員0.5kg/人?d計,則生活垃圾產生量約為0.45t/a;
②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量約為29.7t/a;
③成品包裝產生的廢包裝袋量約0.01t/a。
本項目固體廢物產生量為 6.27t/a。 各類廢物產生和處置情況見表 3-2。
各類廢物產生和處置情況表 3-2
序 號 廢物名稱 來源及產污環節 廢物屬性 環評產生量(t/a) 實際產生量(t/a) 處理方式
1 生活垃圾 職工生活 一般固廢 0.45 0.45 環衛部門 清理
2 除塵器收集的粉塵 產品生產 29.7 29.7 外售
3 廢包裝袋 包裝 0.01 0.01 收集后回 用于外售
二、其他環境保護措施
1、環境風險防范設施和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環發[2015]4 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濰坊鼎豐家居 有限公司編制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到濰坊生態環境局寒亭區分局進行了備案(備案號:370703-2019-060-L)。根據企業應急預案要求,規范建設了應急事故水池、應急物資庫等設施,制定并嚴格執行日常生產操作規程和建立健全相應的環境 風險防范措施,并確保以上措施可靠運行。
2、監測計劃
根據本項目排污特征,在運營期需委托有資質的監測單位按規定進行監測。監 測頻次按照《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HJ918-2017)的要求執行。具體監測計劃見表 3-3。
監測計劃見表 3-3
項目 監測點位 監測內容 監測頻率
廢氣 排氣筒 粉塵 1次/半年
廠界 粉塵
噪聲 廠界 Leq(A)
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主要結論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主要結論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
環境影響報告表主要結論
一、項目概況
濰坊信誠鑄造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濰坊市寒亭區309國道25公里處,總占地面積 5000m2,總建筑面積3000m2。投資 200萬元,購置雷蒙機、布袋除塵器等生產設備12臺(套)。項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1萬噸膨潤土的生產能力。
二、環境影響分析
1、廢水
本項目生產過程無廢水產生,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產生量按生活用水量的80%計算,生活用水量為45m3/a,則生活污水產生量為36m3/a。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于農田堆肥,不外排,因此對當地地表水影響較小。
2、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為投料、研磨和包裝工序產生的粉塵。
1)投料粉塵
料斗開口要求安裝密閉擋板,待裝載機加入料斗后隨即關閉擋板,根據工程分析計算得出,投料粉塵排放量為0.4t/a,排放速率為0.08kg/h。通過加強通風換氣措施,減少廢氣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本項目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9297-1996)中表2中標準要求(顆粒物≤1mg/m3)。
2)研磨粉塵
根據工程分析,本項目6臺雷蒙機研磨產生的粉塵量約30t/a,分別經6臺布袋除塵器除塵(除塵效率99%)后,經引風機(風量10000m3/h)引至1根15米高的排氣筒(P1)排放,排放量約0.3t/a,排放速率為0.06kg/h,排放濃度為6.25mg/m3。
本項目顆粒物有組織排放濃度可以達到《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3)表2中重點控制區的排放濃度限值(顆粒物≤10 mg/m3),排放速率可以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許排放速率(顆粒物≤3.5kg/h)標準要求。則粉塵對車間工人及周圍敏感點和大氣環境的影響較小。
3)包裝粉塵
雷蒙機出料口成品直接裝袋,編制袋套住整個出料口,粉塵產生量較少,不再定量分析。要求定期對車間進行清掃,且包裝時確保出料口與包裝袋嚴密包裹,控制出料速度。
經過采取上述措施后,對周圍環境空氣影響較小。
3、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來自于雷蒙機、布袋除塵器等機械設備,噪聲源強約為 75-100dB(A), 通過采取減振、基礎消音處理、隔聲等措施后,可以使廠界噪聲貢獻值達到《工業 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晝間:60dB(A),夜間: 50dB(A))標準。本項目距敏感點較遠,因此對敏感點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廢包裝袋和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產生量為0.45t/a,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送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集中處置;
2)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量約為29.7t/a,成分與成品一致,回收作為成品外售;
3)成品包裝產生的廢包裝袋量約0.01t/a,經收集后定期外售綜合利用。
因此,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全部得到綜合利用和合理處置,實現了零排放,不會對環境構成二次污染。
5、衛生防護距離的確定
本項目的衛生防護距離為生產車間外延 50m。在衛生防護距離 50 米范圍內無 村莊、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保護目標,距離廠址最近的村莊為西南方向 650m處的北眉一村,故本項目對其周圍環境空氣影響較小。
6、清潔生產
本項目采用的生產設備和生產工藝,節能環保,污染物產生量少,能耗較低,
總體來看,符合“清潔生產”的原則。
7、環境風險評價分析 針對本項目環境風險因素采取相應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后,本項目建成投入運營后,產生的環境風險完全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8、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分析本項目可能會引發 4 類不利于社會穩定的風險,這 4 類風險的可能性大小評估結果是:第 1 類風險,項目合法性,合理性遭質疑的風險,該類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很??;第 2 類風險,項目可能造成環境破壞的風險,該類風險發生的可能性較??;第 3 類風險,群眾抵制征地拆遷的風險,該類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很??;第 4 類風 險,群眾對生活環境變化的不適風險,該類風險發生的可能性較小。
本項目社會穩定風險程度低,目前已采取的和下一步將采取的系列風險防范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會起到降低以致消除社會風險的效果。
建議
1、嚴格落實環?!叭瑫r”管理規定,按照環評建議及時把環保措施落到實 處。
2、加強職工環保教育,提高環保意識,將環境管理納入到生產過程中,最大 限度地減少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
3、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審批部門審批決定
審批意見:
經研究,對《濰坊信誠鑄造材料有公司年加工1萬噸膨潤土項目環境影響投告表》提出如下審批意見:
一、該項目位于濰坊市寒亭區309國道25公里處.總投資2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萬元.項目租賃占地面積5000平方米,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主要包括生產車間、 倉庫等設施,該項目主要從事膨潤土生產銷售,項目購置雷蒙機、布袋除塵器等生產設備12臺(套),具備年加工1萬噸膨潤土的生產能力。在落實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態保護措施,能夠滿足環境保護的要求,同意項目辦理環評手續。
二、該項目須重點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對策措施和以下要求
1、嚴格遵守污染防治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原則,認真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
2、本項目廢水為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由當地農民運走用于農田堆肥,做好做好化糞池等防滲。
3、項目研磨工序產的粉塵經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后,通過1根15m高的排氣筒排放,確保粉塵有組織排放達到《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3)中表2中二級標準要求。以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要求。項目投料工序和包裝工序產生的少量粉塵無組織排放,確保粉塵無組織排放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4.項目設備產生的噪聲,采用低噪聲設備、安裝防震墊,設置隔聲門窗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區標準。
5、項目產生的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集中清運,統一處理。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回收作為產品外售。產品包裝產生的廢包裝袋經收集后定期外售綜合利用。
6、加強環境風險防范,制定事故應急預案,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防止發生事故和污染危害。
7,該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重新報批。若該文件自批復之日起超過五年方決定開工建設的,需重新審核。
8,建設單位應按規定接受各級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
9.項目竣工后,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本項目監測內容見表4-4。
表4-4 驗收監測內容
污染物種類 測點位置 監測項目 布點個數 監測頻次
無組織廢氣 廠界上風向1個采樣點,下風向設3個采樣點 顆粒物 4 4次/天,共2天
有組織廢氣 布袋除塵器排氣筒 顆粒物 1 3次/天,共2天
噪聲 廠界東、南、西、北各1個監測點 晝間、夜間等效連續A聲級Leq 4 晝間、夜間各1次,共2天
注:所有項目的采樣按相應標準及規范執行。
五 監測方法和質量保證措施
本次監測的質量保證按照HJ/T 55、HJ/T 194、環發[2000]38號文件關要求進行。
(1)人員資質、監測方法的選擇和監測儀器的檢定
參加驗收監測采樣和測試的人員,均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證上崗;監測分析方法優先采用國標分析方法;監測儀器經計量部門檢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內。具體監測分析方法、指控依據見表5-1、5-2。
表5-1方法依據一覽表
項目
類別 檢驗項目 檢測方法 檢出限 主要檢測儀器
無組織廢氣 顆粒物 GB/T 15432-1995 重量法 0.001mg/m3 電子天平 EX125DZH
有組織廢氣 顆粒物 HJ 836-2017 重量法 1.0 mg/ m3 電子天平 EX125DZH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 等效連續A聲級 GB 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 多功能聲級計AWA6228+
聲校準器 AWA6021A
備注:
表5-2 質控依據一覽表
項目類別 質控依據
廢氣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T 55-2000)
《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HJ/T373-2007)
噪聲 《環境噪聲監測技術規范噪聲測量值修正》(HJ 706-2014)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 12348-2008)
(2)監測數據和技術報告實行三級審核制度。
(3)廠界噪聲監測按《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 -2008)進行。質量保證和質控按照國家環保局《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噪聲部分)進行。噪聲儀器在監測前后進行校準,聲級計測量前儀器的示值偏差相差為0dB;聲級計測量后儀器的示值偏差相差為0dB;聲級計測量前后儀器的示值偏差相差不大于0.5dB。
六 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內容:按照本項目環評及批復的要求,山東環林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根據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結合現場勘查,編制了驗收監測方案,并于 2019 年 8月24 日-25日對項目進行了現場監測及檢查,驗收監測內容如下:
1、有組織廢氣 有組織廢氣監測內容見表 6-1。
表6-1有組織廢氣監測內容
廢氣名稱 監測點位 監測因子 排放規律 排放時間 監測頻次
研磨廢氣 排氣筒 P出口 顆粒物 連續 2400 h/a 3 次/天,連續監測兩天
2、無組織廢氣 無組織排放廢氣監測按照《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HJ/T55-2000)進行。根據監測當天的風向布點,廠界上風向一個點、下風向三個點。同時 記錄監測期間的風向、風速、氣溫、氣壓、總云、低云等氣象參數。無組織廢氣監測內容見表 6-2。
表 6-2 無組織廢氣監測內容
排放源 監測點位 監測因子 監測頻次
廠區 廠界上風向 1 個點,下風向 3 個點 顆粒物 4 次/天,連續監測 2 天
3、噪聲監測
廠界噪聲按照《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有關規 定進行,因企業實行一班工作制,夜間不生產,驗收監測只監測晝間噪聲。具體監 測內容見表 6-3。
表 6-3 噪聲監測內容
序號 監測點位 監測因子 監測頻次
1 東廠界 Leq 晝間 1 次,連續監測兩天
2 南廠界 Leq 晝間 1 次,連續監測兩天
3 西廠界 Leq 晝間 1 次,連續監測兩天
4 北廠界 Leq 晝間 1 次,連續監測兩天
驗收監測期間生產工況記錄:本項目原產品方案為膨潤土。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各生產工序均正常運行,工況按照實際產能與設計產能的比值進行記錄,生產負荷達到 75%以上;監測期間,本項目的環保設施均按設計要求正常運行。監測期間生產負荷見表 6-4。
監測期間生產負荷表 6-4
日期 產品名稱 設計生產能力 實際生產能力 生產負荷(%)
2019.08.24 膨潤土 33.33噸/天 31.89噸/天 95.6
2019.08.25 膨潤土 33.33噸/天 30.98噸/天 92.9
一、廢氣監測結果:
1、有組織廢氣
表 6-5排氣筒 P進口監測結果
檢測
日期 檢測
點位 采樣
頻次 檢測
項目 檢測濃度
(mg/m3) 速率
(kg/h) 標干流量
(N m3/h)
08.24 排氣筒進口 第一次 顆粒物 604.5 2.18 3614
第二次 顆粒物 598.0 2.24 3740
第三次 顆粒物 610.5 2.20 3602
排氣筒出口 第一次 顆粒物 8.5 0.03 3332
第二次 顆粒物 9.4 0.03 3261
第三次 顆粒物 9.1 0.03 3431
08.25 排氣筒進口 第一次 顆粒物 585.2 2.23 3808
第二次 顆粒物 595.3 2.20 3697
第三次 顆粒物 601.5 2.25 3738
排氣筒出口 第一次 顆粒物 9.3 0.03 3291
第二次 顆粒物 8.4 0.03 3435
第三次 顆粒物 8.8 0.03 3337
排氣筒高度:15m;進口內徑:0.32m;出口內徑:0.42m。
監測結果表明:項目粉塵的最大濃度為 9.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為 1.99×10-2kg/h,滿足《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3)表2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第四時段)重點控制區域顆粒物10 mg/m3的標準要求。
2、無組織廢氣監
測期間同時開展了氣象參數監測,具體見表6-6。
表6-6 氣象參數監測結果表
采樣日期 時間 氣溫(℃) 氣壓(kPa) 風速(m/s) 風向 總云量 低云量
2019.08.24 09:00 24.2 99.9 1.7 W 4 0
11:00 28.7 99.8 1.4 W 5 1
14:00 30.2 99.8 1.4 W 4 0
16:00 29.8 99.7 1.5 W 4 1
2019.08.25 09:00 25.1 99.8 1.7 W 5 2
11:00 29.0 99.7 1.3 W 5 1
14:00 32.2 99.7 1.5 W 5 1
16:00 30.7 99.8 1.6 W 4 1
表 6-7 無組織廢氣監測結果
檢測類別 無組織廢氣 檢測項目 顆粒物(mg/m3)小時值
采樣點位 上風向1# 下風向2# 下風向3# 下風向4#
采樣日期 2019.08.24
09:00 0.245 0.307 0.305 0.311
11:00 0.254 0.294 0.309 0.307
14:00 0.252 0.308 0.312 0.308
16:00 0.256 0.304 0.310 0.301
采樣日期 2019.08.25
09:00 0.244 0.297 0.314 0.312
11:00 0.255 0.298 0.311 0.300
14:00 0.250 0.305 0.307 0.299
16:00 0.248 0.303 0.316 0.307
備注
監測結果可知:項目排放的無組織粉塵最大濃度為 0.316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要求。表2中規定的大氣顆粒物的排放限值(≤0.5mg/m3)的要求。
圖6-1無組織廢氣監測點位布置示意圖
二、噪聲檢測結果
7-5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
檢測
時間 測量
時段 檢測
項目 檢測結果(Leq,dB(A))
1#東廠界 2#南廠界 3#西廠界 4#北廠界
08.24 晝間 廠界噪聲 55.5 53.7 51.0 54.2
夜間 49.5 48.7 47.2 48.5
08.25 晝間 55.1 52.9 50.6 54.9
夜間 49.3 48.0 46.6 48.9
備注:測間最大風速1.5m/s;測前校準:93.8dB(A)、測后校準:93.8 dB(A)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四周晝間噪聲測定值為 46.6-55.5dB(A),噪聲最大值出現 在西廠界,為 55.5dB(A)。均小于其標準限值。綜上,項目廠界晝間噪聲測定值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 2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
圖6-2噪聲監測點位布置示意圖
七 環保檢查及公眾意見調查結果
“三同時”執行情況:
本項目已按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法規要求,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相應的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符合“三同時”的要求。
環境管理體系、制度建設情況:
濰坊信誠鑄造材料有限公司有健全的環保機構和完善的環保管理制度。設立了環保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總經理任副組長直接管理,下轄安全環保管理組,負責全廠的環境保護工作。
為規范環保管理工作,濰坊信誠鑄造材料有限公司發布并實施了《濰坊信誠鑄造材料有限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等環保管理制度,目前這些制度基本在貫徹執行。
污染處理設施建設管理及運行情況:
本項目生產過程無廢水產生,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于農田堆肥,不外排。
項目的噪聲主要為生產設備運營時產生的噪聲,通過采用噪聲低的設備,安裝防震墊及設置綠化帶等措施減少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研磨粉塵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外排環境空氣;
職工日常生活產生的生活垃圾由環衛公司定期清運,除塵器粉塵、廢包裝袋收集后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庫,定期外售處理;
環境風險防控情況:
該項目生產過程均在室內進行,且操作人員經過嚴格的培訓,該項目生產不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過程不涉及化學反應,發生環境風險概率很低、影響很小,環境風險防控較好。
運行期間環境污染情況:
未發生環境污染事故。
八 公眾意見調查結果
根據環辦[2003]26號文《關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實行公示的通知》的要求,對濰坊信誠鑄造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萬噸膨潤土項目所在地周邊進行公眾調查。
8.1公眾意見調查方式與內容
該項目公眾意見調查采用問卷方式,調查公眾對該項目的意見和建議,調查范圍主要是項目附近村民、企業職工,被調查人員包括不同年齡,職業、職務、文化程度的公民,從一定程度上比較客觀地反映當地公眾的觀點。
8.2 公眾意見調查結果
在該項目驗收監測期間,對周圍群眾走訪調查,發放調查問卷50份,收回問卷50份。公眾意見調查內容及結果見表8-1。
表8-1 公眾意見調查表
問題 觀點 人數 占有效問卷%
1、施工期噪聲對您的影響程度 沒有影響 50 100
影響較輕 0 0
影響較重 0 0
2、施工期揚塵對您的影響程度 沒有影響 50 100
影響較輕 0 0
影響較重 0 0
3、施工期廢水對您的影響程度 沒有影響 50 100
影響較輕 0 0
影響較重 0 0
4、施工期是否有擾民現象或糾紛 有 0 0
沒有 50 100
5、試生產期廢氣對您的影響程度 沒有影響 50 100
影響較輕 0 0
影響較重 0 0
6、試生產期廢水對您的影響程度 沒有影響 50 100
影響較輕 0 0
影響較重 0 0
7、試生產期噪聲對您的影響程度 沒有影響 50 100
影響較輕 0 0
影響較重 0 0
8、試生產期固體廢物儲運及處理處置對您的影響程度 沒有影響 50 100
影響較輕 0 0
影響較重 0 0
9、試生產期是否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如有,請注明原因) 有 0 0
沒有 50 100
10、您對該公司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滿意程度 滿意 50 100
較滿意 0 0
不滿意 0 0
擾民與糾紛的具體情況說明 無
公眾對項目不滿意的具體意見 無
您對該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有何意見和建議 無
通過問卷調查了解,100%的被調查者反映無擾民污染事件或糾紛。100%的被調查者表示對該公司的環境保護工作滿意,公眾對該項目暫時無不滿意意見。
九 審批意見及落實情況
環評結論:
濰坊信誠鑄造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萬噸膨潤土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可行。項目運營期在采取相應的環保治理、水土流失和生態恢復、補償措施后,各項污染因素均能實現達標排放或合理處置。因此本項目從環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審批意見及落實情況:
序號 環境影響批復要求 實際情況 落實
情況
1 嚴格遵守污染防治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原則,認真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 項目嚴格遵守了污染防治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原則,認真落實了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 已落實
2 本項目廢水為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由當地農民運走用于農田堆肥,做好化糞池等防滲。 項目無廢水產生:廢水主要是生活用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外運堆肥。 已落實
3 項目研磨工序產生的粉塵經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后,通過1根15m高的排氣筒排放,確保粉塵有組織排放達到《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3)中表2中二級標準要求。以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要求。項目投料工序和包裝工序產生的少量粉塵無組織排放,確保粉塵無組織排放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項目研磨工序產生的粉塵經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后,通過1根15m高的排氣筒排放,經監測粉塵有組織排放達到《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3)中表2中二級標準要求。以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要求。
項目投料工序和包裝工序產生的少量粉塵無組織排放,經監測粉塵無組織排放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已落實
4 項目設備產生的噪音,選用噪聲低的設備,安裝防震墊及增強周圍綠化等措施,確保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的限值要求。 本項目設置了廠房密閉,隔音、減震等措施,經現場監測,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要求。 已落實
5 項目產生的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集中清運,統一處理。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回收作為產品外售。產品包裝產生的廢包裝袋經收集后定期外售綜合利用. 項目產生的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集中清運,統一處理。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回收作為產品外售。產品包裝產生的廢包裝袋經收集后定期外售綜合利用. 已落實
6 加強環境風險防范,制定事故應急預案,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防止發生事故和污染危害。 本項目加強了環境風險防范,落實了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制定了詳盡可行的環境事故應急預案,能夠確保在事故狀態下做到及時響應,減小了污染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已落實
7 該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重新報批。若該文件自批復之日起超過五年方決定開工建設的,需重新審核。 本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均未發生變化。 已落實
8 建設單位應按規定接受各級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 建設單位按規定接受各級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 已落實
十監測結論與建議
驗收監測結論:
一、污染物排放監測結果:
1、廢水檢測結論:項目無廢水產生:廢水主要是生活用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外運堆肥。
2、廢氣監測結論
有組織廢氣:研磨廢氣中的顆粒物最大濃度為 9.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為 0.03kg/h,滿足《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3)表2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第四時段)重點控制區域顆粒物10 mg/m3的標準要求。
無組織廢氣:項目排放的無組織粉塵最大濃度為 0.316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